政府采购中心第2014-10845号信息--上海科技大学无线通信高性能计算综合平台(第3次)
一、 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1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。
2、根据《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(暂行)办法》已登记入库。
3、已获得电子签名认证证书(CA认证证书)。
详见附件4。 四、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:
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,请于2015年01月04日(星期日)13:00前(北京时间,以网上谈判响应系统显示时间为准)按以下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,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网上响应文件恕不接受。